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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女子诗歌双年选》启动

作家网2019-06-13 14:05:24
《内蒙古女子诗歌双年选(2017—2018年)》征稿启事
  
  为全面展示新世纪以来内蒙古女子诗歌创作成果,为内蒙古女子诗歌研究留存基础性史料,经研究,决定编辑出版内蒙古首部女子诗歌双年选,现将征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徐厌诗歌基金会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女子诗歌双年选》编委会
 
  三、协办单位

  内蒙古诗歌馆、新草原写作联盟、呼和浩特诗词学会、红山诗社、哲里木诗社
 
  四、媒体支持

  诗歌中国网、作家网
 
  五、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止。
 
  六、征稿范围

  凡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不分年龄均可自愿投稿:
  1、内蒙古籍女性诗人;
  2、目前在内蒙古居住、工作、生活、就读(籍贯不限)的女性诗人;
  3、原籍内蒙古,现在区(国)外工作、生活、居住、就读的用汉语写作的少数民族女性诗人,或作品已经翻译成现代汉语。
 
  七、征稿要求

  1、自选2017年—2018年创作的现代汉诗(或已经由蒙语翻译为汉语的现代诗)或散文诗5—8首(章),每首30行以内(散文诗1000字)以内为宜,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组诗、长诗(含节选)总行数不超过300行,中长篇散文诗(含长诗节选)不超过5000字。
  2、要求是现代诗(含散文诗),作品风格不限,发表与否不限,要求原创,严禁抄袭、剽窃,文责自负。发表过的作品要注明原发刊物及日期,与原发表刊物的文责关系由作者自行协调;作品如在2017—2018年度获过奖项,烦请一并注明。古体诗词、曲赋等不在本次编选之列。
  3、为避免遗珠之憾,《双年选》选稿模式暂定以各盟市为区划进行选稿,欢迎各盟市诗人(不分性别)踊跃组稿,并将组稿人姓名列入编委名单。
  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使稿件能通过出版社编审,编选者有权对入选的诗作进行适当的删减或者修改;如不愿修改,请提前声明。
  5、《双年选》由《双年选》编委会对所有来稿进行初选,厘定入选作品;作品能否最终入选,由出版社按照流程审核。
 
  八、投稿方式

  1、请用电子邮件附件方式投稿,主题写明:投稿《双年选》(×××的诗)或(×××的散文诗);
  2、请在正文后附100字内作者简介(须注明真实姓名),并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编、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微信号码等,以方便联系、邮寄样刊;
  3、来稿只接受电子稿,word文档形式,正文一律用宋体字,标题用三号字加粗,正文用五号字,作者自行校对后提交。请将所有诗作及简介放在一个文档里,用附件形式投稿,以免格式错乱。
  4、投稿邮箱:nmgnzsgsnx001@sina.com;
  联系人:李大业;电话:15547895450。
 
  九、编辑体例

  《双年选》暂按五辑编选稿件
  第一辑  本土,收录内蒙古籍女性诗人诗作;
  第二辑  他乡,收录非内蒙古籍,但目前在内蒙古居住、工作、生活、就读(籍贯不限)的女性诗人诗作;
  第三辑  域外,收录内蒙古籍,但现在区(国)外工作、生活、居住、就读的女性诗人诗作;
  第四辑 非母语,收录少数民族女性诗人用汉语创作的诗作或已经翻译成现代汉语的诗作;
  第五辑  校园,收录全日制就读的在校学生(研究生、大学、中学、小学)女性诗人的诗作。
 
  十、出版方式及其他说明

  1、《双年选》初步定于2019年9月,由国内出版社正式印刷出版,暂定大32开本,320页码;
  2、入选不收取入选者任何费用,亦不支付稿酬,为每位入选者赠送样书2册,以书代酬;
  3、《双年选》出版后,寄赠相关专家学者、高校诗歌研究机构和图书馆收藏,并将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举办新书发布等活动;发布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所投稿件一经采用,即视为同意以上所有条款。
 
  《内蒙古女子诗歌双年选》编委会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