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林海苍茫,路在哪里?

徐 刚2010-09-13 00:21:02


林海苍茫,路在哪里?——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剪影

  林海苍茫,路在哪里?关乎林业发展的林业改革之路,对中国的经济发展、生态安全乃至社会稳定意味着什么?

  我国是个多山国家,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中,有69%的山区,13亿人口中的56%生活在山区,中国2100多个县(市)中山区县为1500个。 中国90%的林地、84%的森林蓄积量、77%的草场、76%的湖泊、98%的江河水能集中在山区。山区实际上就是中国山林、草木、湖泊及江河源头的完整集合。50多年来,中国的林业改革之路一直在探索之中,历经从解放初期的分林到户、农业合作化时的山林入社、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到上世纪80年代的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四个阶段。因为产权不明晰,农民没有成为山林的主人,同时还要负担名目繁多的税费,所谓集体林,往往成了“干部林”、“书记林”,农民只有种树育林的付出,没有经营买卖的权利。结果是偷砍盗伐屡禁不止,兴林富民成为一纸空谈。全国500多个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中,有490个在山地林区,为什么?为什么贫穷落后如此顽强地与青山绿水相缠结?从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到我采访过的数以百计的林业干部、农民都给我算过这样一笔账:中国的18亿亩耕地使13亿人口得以温饱,而我们拥有的43亿亩林地既没有解决国土生态安全,也不能满足13亿人对木材和林产品的需求,更别提山区农民的脱贫致富了。在这43亿亩林地中,25亿亩是管理不善、产权不明、偷伐不断、纠纷不绝的集体林地。

  25亿亩,这是一个隐藏着多少潜能、多少财富的数字,这是多大一片原本充满希望的可持续的森林和土地。当中央决策层毅然决定改革林权制度,广大人民群众把握机遇,勇敢探索时,天地之间将谱写全新的绿色交响曲!林改使山更青、树更多,这山、这树、这地,以及真正成为山林主人的农民告诉我:中国的明天会更好!

  林改是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首次提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2003年9月27日至2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林业工作会议,指出要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务林有其山,山林有其主,林主有其权”。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林地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2009年6月,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全面部署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高到全党全国工作的重要位置。

  2006年1月13日,胡锦涛总书记到福建省永安市考察林改,指出“林权制度改革意义重大”。2008年10月29日至31日,胡锦涛总书记来到陕西省安塞县视察,关切地叮嘱群众“林权到户了,你们要把林地经营好,既要争取有更好的收益,也要考虑到生态保护的要求”。2007年2月17日,春节期间温家宝总理到辽宁省清原县,认真倾听乡亲们对林改的意见,指出“林权制度改革是土地承包经营在林地上的实践,一定会受到农民的欢迎。”2010年4月9日至11日,温家宝总理在安徽考察,对地方干部说:“我特别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件事,因为它给山区农民开辟了一条致富的路子。农民有了经营权,就可以在林地上做大文章,不仅可以种植林木,还可以发展林下产业,不仅有经济效益,还有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要加强制度建设并给予技术指导,把这件事情办好。”

  温家宝总理还对林业作了“四个地位”的精辟概括: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

  回首林改不平凡的历程,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动情地说,党中央、国务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心系林改、关注民生的情怀,深切反映了我们党和政府始终尊重和把握人民的意愿。我们惟有肩负职责,不辱使命,才能不辜负中央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不辜负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衷心期待。2006年3月,贾治邦到改革先行省福建调研,福建的林权改革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两个月后,国家林业局举办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峰论坛。8月,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江西省井冈山市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始在全国拉开帷幕。进入2007年,国家林业局连续在辽宁省抚顺、陕西西安、云南普洱等地召开北方、西北、南方、西南片会,分地区、分类型地总结经验,指导推进。

  林改,开始从祖国东南一隅,迅速扩展到长城内外、大江南北。

  林改第一步是基层农民群众的实践和创造。

  福建省林业厅的老厅长黄建兴告诉我:“农民有足够的智慧,农民是真正的林改先行者。”黄建兴何出此言?2001年,闽江一个库区因为征地发生群体性事件,时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的黄建兴发现,库区周边20多个村子中只有一个村格外平静。农民告诉他,“村里把林子分到各家各户了,育林护林忙着呐,一年收入五六千元,还闹什么呢?”黄建兴又问:“分了以后林子长得好不好呢?”“好啊!自家的林自家的银行,里边存着钱呐!”这是黄建兴第一次偶然地听到分山分林,以及农民的拥护,生出不少感慨:在山区,林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没有林子没有土地,人心怎么安定?生活何以为继?

  1998年就已经分山分林的永安市洪田村,被称为“林改第一村”。洪田村现有18908亩林地,除少量自留山和经济林外,原先均由村集体经营。全村森林覆盖率81.4%,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然而在1998年前却是满山疮痍,1995年到1997年偷砍滥伐集体山林达到高峰,胆子大的白天砍,胆子小的晚上砍,甚至雇了民工砍,三年来,林木蓄积量减少两万立方米。公路沿线的山头一直砍到成为荒山为止。书记和主任满山追,哪追得过来啊,砍伐的人带BP机上山,每个路口有人望风,如果看到村干部去抓就发讯息“444”,没有动静就发“666”。不仅是洪田村,当时福建省每年林业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高达4万起,平均每天10多起。如此下去,洪田的林子、福建的青山还能保持吗?

  农民,一个福建山村的200多户农民决心要改变集体林的现状,而此种改变实际上是对林权制度的改革,触及到了一个禁区:分山到户,分林到户。分山分林曾经在上世纪80年代出现过,随之而来的是大规模的乱砍滥伐,上级部门随即叫停。邓文山、赖兰亭召集村委会、村民代表开了20多次的会,有村民代表说:“我们把山分了,但不能一分了事,订出村规民约,不准乱砍滥伐,让农民富了,树更多了,山更青了,上头不就高兴了吗?”邓文山说:“这个主意好。” 还补充了一点,“一定要大多数同意分,才分。”从1998年7月到8月,开了20多次会,村民们各抒己见,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把心里想说的话全部说出来了。眼看9月份就要过去了,村两委召集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集中开会,“分还是不分,要讨论出个名堂来!”邓文山从笔记本上撕下几张纸,再撕成纸条,分发给26个与会者:“同意分山的写‘同’,不同意的写‘不’!”在老旧吊扇的吱嘎作响声中,无记名投票的结果是21人写下了一个字:同,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5人写“不”。时间定格在9月29日下午5时30分。邓文山掐掉烟斗,和赖兰亭交换了一个眼色,几乎同时脱口而出“分了吧!”这是个历史性的时刻,山作证,树作证:又一个小岗村——洪田村——中国林改第一村诞生了。

  分山分林还是分田,山有肥瘦,林子的品种不一价值也不同,上没有红头文件,下没有经验参照,洪田村的做法是:农民的事情由农民来决策,经过全体村民反复讨论,农民创造洪田林改“六字经”:“均山、均权、均利。”具体步骤是先踏山勘界摸清家底,确定应分的山林面积、林木蓄积量,按在册的人口均分。在分山分林的过程中,为了尽可能做到公平,分成三步走:第一步把山林均分为三大片,林木茂密的山与杂生灌草的山搭配;把每一片分成若干组,最后形成16个经营小组,村民自愿组合;第三步,“抓阄”决定各自所有的山林。

  夕照下的洪田村层林尽染,染成了金黄,白色的炊烟在无风的傍晚袅袅而上,有挖笋的农民荷锄而归,竹区便道上,不时有摩托车下山,一群群林下养殖的公鸡、母鸡在呼唤声中回窝……这个平静的山村历经十年有余的林改岁月之后,现在人心安定,丰衣足食,而从山上杉木林中、竹林中吹来的风带着杉木味、翠竹香,主妇们端到饭桌上的是鲜笋汤、山野菜、红烧肉,灶台上刚刚出笼的是冒着热气的馒头与蒸红薯。“人辛勤劳碌,但诗意地安居”这不正是洪田的写照吗?正是在洪田“均山、均权、均利”的六字经以及村民代表大会说了算的林改实践基础上,才有了福建省的林改思路:要使福建林业走出困境,必须从明晰产权入手,真正确立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分林不是林业私有化,也不是简单地把集体山林一分了之。有恒产者才有恒心,山地所有权仍归集体,但山上林木的所用权和山地的使用权,要完完整整地还给农民。明晰产权是林改第一步,配套改革包括交易市场、流转、转让、买卖和变现及林权证抵押贷款等,是林改真正见效的第二步。有了洪田村的实践,有了林改的一系列思路,继洪田村之后,武平县成为林改的试点县。2003年4月,在时任省长卢展工的重视下,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福建成为第一个全面推行林改的省份。三年后,福建的森林覆盖率达62.96%。

  怎样的广泛而深刻?广泛至八闽山水,深刻到林木的根、农民的心中了。在洪田村,一位老农把红纸包了一层又一层的“林权证”捧在手里说:“我一生经历两件喜事,第一次铁树开了花,土地回了家。第二次铁树开了花,林地回了家”。我从老人的红纸包里接过绿色封皮的“林权证”,国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赫然在目,老人一脸庄重地对我说:“看清楚了,国字头的!”

  林改是要把利益的天平彻底倾向农民。

  江西是我国重点林业省,国土面积2.5亿亩,其中林地面积1.59亿亩,2/3国土是山地,2/3人口在山区,2/3的县是重点林业县。这三个2/3曾经是江西经济的负担,农民穷,林农更穷,林地权属反复变迁,林农与山林的拥有感、安全感、靠山感渐行渐远。税费高达63%,多达30几项。老表有个形象的比喻:“砍一根竹子,农民得一根筷子;卖一根木头,农民得一个板凳”。市县、乡镇、村收费项目有:育林基金、防火基金、能源基金、乡镇提留、竹木特产税、村委会提留、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设计费等等,实在想不出名目的“其他”还有三四项。农民种地不交税了,林农的身上如此之重的税负,怎么和谐?怎么发展?

  革自己的命是痛的,很痛。江西林业部门80%的人靠收费养活,工作经费及事业费均来自收费,重点林区的村一年可收30万元左右,乡100万元左右,县至少几百万元。现在除了《森林法》规定的育林基金外,全部免除,不能收了。育林基金也减去一半,过去收多了,现在的税费约占总收入的11%。武宁县长水村林农卢位国说:“税费一减免,拿到林权证,我就往山上跑,那山那竹那树是我的了。从没有这样轻松、开心过!”林业税费改革还破解了一个打破垄断的难题,以武宁县为例,第一年减免税费之后,财政收入较上年少了1000万元,其中700万元是林业公司的,过去说的“林老大”说的就是收木头的,它独家进山收购,大刀阔斧赚林农的血汗钱。林改放活经营,进山收木头是几家、十几家,“林老大”不得不改制,得利的是林农,过去一方杉木最便宜时180元,现在改成直销,卖到850元。长水村的老百姓林改前年人均收入2000元,林改后的2007年为5500元,这5500元中一半以上来自林业。长水村的山上年产毛竹30万根,每根至少10元,村支书余锦冰告诉我:“过去偷着砍,大的小的一起砍,现在农民舍不得砍,留在山上的竹和树,就是存在山上的钱,不断长大的钱。”

  江西的林改,是举全省之力的林改,是“五级书记抓林改”,在明晰产权还山还林的改革过程中,先扫除林农负担过重的税费拦路虎,林业行政事业管理人员的工资以及过去由育林基金拨付的办公经费,全部由财政支列,包干使用。2004年,省林业厅向财政厅申请到的第一笔林改资金为3000万元。继之,省财政又拿出4000万元对重点林业县转移支付。因为很多收费关系到乡和村的行政运转,省财政再拿出3.88亿元给每个行政村补1万元,每个乡镇补10万元。江西省为林改安排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达6.66亿元。江西不是广东、上海,江西是经济欠发达的一个内陆省,但江西为林改“买单”却毫不含糊。江西省林业厅厅长刘礼祖说,当他为林改资金愁得夜不能眠的时候,时任省委书记的孟建柱告诉他:“想到老百姓就有钱,宁可少盖几栋楼也要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好,到农民头上收钱是最没有本事的干部,不能在老百姓身上打主意”。刘礼祖传达孟建柱的意见后,对干部们说:“我们到底最缺什么?缺钱还是缺精神?林改确实需要钱,但林改的路不是金钱铺成的,还需要精神,为农民、为青山绿水献身的精神!”江西全省共有5万多名干部上山下乡参与林改实践。省、市、县林业部门抽调2300多名干部,组成1128个督查组深入林改第一线,举办林改培训班800多期,抽派3700多名技术员翻山越岭、勘界制图。在具体操作中,把决策权交给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从分山分林到各家各户以及流转、采伐指标等一律公示,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2/3以上多数通过,方可执行,否则推倒重议。2006年5月份,江西对全省林改检查验收,全省集体林地分山到户率为82.5%,群众满意率达95%。仅2005年冬至2006年春,江西省投入造林的社会资金为4.99亿元,造林总面积330万亩。2008年、2009年造林面积突破500万亩,森林覆盖率为60.05%。实行林改后,有28万多外出打工的老表回乡务林。已颁发林权证613万本。迄今为止,江西省有64个县建立了林木产权交易中心,林农有了走向市场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可以办理山林评估、产权流转以及林权证抵押贷款,以遂川县为例,2009年用林权证抵押的小额贷款达6000多万元,惠及几百户林农,并享有江西财政贴息2%的优惠。

  5月20日下午,笔者到武宁县罗坪镇长水村采访。村口有红豆杉大树14棵,全村有上千棵。村支书余锦冰和村民们回想起,2007年4月20日下午,温家宝总理到长水村口时,一下车就看见了这些百年古树,并走进树林中抚摸着一棵树的树干说:“真好,这些树真好”。总理问余锦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村里有哪些新变化?余锦冰回答说:“最大的变化是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林改后,林农致富,生态得保护,林区更加和谐。”长水村人均耕地7分,人均山地却有70亩,林地一直是长水村的命根子。林改前体制不顺,林农的境遇是“我山不能我种,我种不能我砍,我砍不能我卖,我卖不能我得”。偷砍偷伐屡禁不止,造林难,防火难,护林难,都说是集体的,集体是谁的?森林火灾时,山上着火,干部扑火,百姓观火,领导发火。林改后清明节上山祭祖烧纸,林农随身带着水桶、灭火拖把。“树上的叶子,就是家里的票子”,长水村民卢位宝在南昌打零工、摆地摊,家里分到320亩山林后,卷铺盖回家当林场主了。2006年靠木竹销售收入近10万元,翻修房子,还清欠债,还买了一辆“长安之星”小车,成为山村里的有车族。卢辉在外打工10年,回家了,“家有绿山青山,那是有我一份的金山银山,不走了”。在沿海漂泊10年的卢辉把打工的积蓄投入到自家山场上,从浙江请来技术人员改造低产毛竹林。原先村里的“赤脚医生”孙隆泰,因为诊所生意不景气,1991年举家买了城镇户口搬到武宁县城。2007年向村委会申请,迁回长水村。余锦冰说,山分了,树多了,村里“农转非”的12名村民在村民大会通过后,办理了“非转农”。村民们扛着锄头上山挖坑,不说去种树,说是到山上办“绿色银行”。2008年、2009年两年中,64岁的村民卢世炎一个人造林50多亩,成活率为98%,不仅是卢世炎,长水村家家户户上山造林,林改后三年的造林面积相当于前20年的总和。“找不到空地了,都变成绿色银行了!”

  江西是“有了绿水青山,才有金山银山”的典范,林改之后,江西省对保护生态植树造林提出了新的目标: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3%,在全省范围内建设森林乡镇、森林城市。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福建、江西、辽宁等12个省市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其他省区市正在深入推进。全国集体林地确权面积达19.5亿亩、发证面积14.7亿亩,分别占总面积的71.3%和53.7%。

  井冈山黄坳乡,李镇阳站在即将落成的三层新楼前,指着井冈山上郁郁葱葱的森林说:“那自然保护区里还有我的插花林呢”。“你怎么去管护?有路吗?”“树林下是路。”想起了一位哲人所言:“路是树的古名,林中有许多路,这些路多半隐没在人迹不到之处,叫林中路。每个人各奔前程,但都在同一处森林中。只有从事林业的人及护林员认得这些路,他们懂得什么叫误入歧途”。走在林中路上的中国农民,向世界发出了这样的信息:森林是友善的,有了森林就有了地和水,除了森林,还有什么能拯救地球?拯救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