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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豹不是狗(外一篇)

班丹2019-11-13 16:04:43
黑豹不是狗(外一篇)
 
作者:班丹
 
 
“嘭”。
一个女人赤条条地从高空跳下来,稳稳地掉落在小区绿树鲜花掩映的通道上。
“嘭”。
一条黑亮如墨的狗,随即从高空纵身而跳,从容地坠落到女人身旁。
两条活活脱脱的生命相继陨落到美丽的小区大院里,把正在推着婴幼儿摇篮车,信马由缰地谈论别人家事的几个大妈吓傻了。她们有人脸色变得铁青,像触电似地瑟缩着;有人倒在地上,昏昏然,如同挨了一头闷棍的小狗,晕了过去;有人脸肌抽搐,双腿抽筋,一如犯毒瘾的瘾君子;有人胃痉挛,歪歪斜斜地缩在垃圾桶边,犹如中毒的绵羊。
一摊殷红的血从女人和狗身上流出来,把保洁员刚刚用消防水冲洗干净的路面浸染。血,很快凝固了,凝固成暗红色的血浆。一位晕血的大爷恹恹地躺倒在离女人和狗五六步远的路边一棵桢楠树下,喘着很不均匀的粗气。
爱凑热闹的大伯大妈们以惊人的速度聚集起来,里三层,外三层地把女人和狗围成一层又一层,叽叽喳喳地嚷嚷开来。一些像猫头鹰一样,昼伏夜出的小年轻人带着神圣的使命挤进人群,纷纷拿出手机,把狗及其关心关爱关注狗的一群人拍下来,在第一时间发到网上、发到微信群、朋友圈。这一场面十分壮观,激动人心。
物管的工作人员拨开围观的人群,走到女人和狗的旁边,弯下腰,望着狗,哇啦哇啦地说起他们认为极其重要,也很有必要说出来的话。机警的保安拉起一道红白相间的绳子,在女人和狗周围两米以内区域进行围蔽,以保护案发现场。
小区里的多数人都见过这个女人,也认识这条狗。他们曾多次从狗主人嘴里听到过狗的大名。名字够响亮的,叫做黑豹。直到它断气前,一直跟它的主人住在19栋17楼。
说句多余的话,主人给自己的宠物起“黑豹”这个名字,不仅仅是因为它的毛色黑亮,而且是因为它长着印度黑豹似的脑袋和托举脑袋的“豹子”身板。
南赛推开人墙,靠近围蔽。他定睛看看雪白的女尸和黑得发亮的狗尸笑了笑:“真稀罕。人跳楼,狗也跟着跳。”
人们愕然睁大眼睛,先是不满地瞥他一眼,随后便面面相觑,嘘唏不已。
一个保安拿来一张紫红色绒布旧窗帘布,随意地盖在女人尸体上。
自打从遥远的西藏拉萨迁居至天府之国后,在短短的三年内数次见过有人以各种不同方式自杀的南赛非常想不通。他一直认为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而这一次也极其短暂,比所有的一切都重要。故此,每每看到或听到戕害生命的事情,他就会因为气愤和哀伤而爆发,大喊大叫,破口大骂。之后,静下心来,喃喃有词地念诵几段经文。
“内地怎么发生这么多自杀事件呢?警察先生。”南赛看着前来勘察现场的民警问道。
一个年轻民警乜斜着瞧他一眼,从鼻孔里喷出一声“哼”,一脸冷漠的表情。
南赛应该知趣地走开。可是他并没有这么做。“这狗也是的啊,凑起热闹来,像人一样不把生命当生命。”他的语气有些阴阳怪气。“像这种轻生的事情在我们那里极少发生。呸,这算什么人!有勇气死,却没有勇气活的人,死了也好。”
一个民警定定地看着南赛,嘴唇翕动一下,却什么也没有说。他从民警漠然的眼神里读出一句挺伤人的话:“你哪来的那么多废话。人既然可以自然死亡,也可以意外死亡,还可以被他杀,为什么就不能自杀?”他想,民警把到嘴边的话用舌头挡回去,肯定是因为人家念在自己是个霜染鬓发,满脸皱纹的人。
南赛想不通。想不通的他用鄙夷的眼光扫一下两具尸首,退出围观的人群。刚离开被重重包围的两具尸体,他又费力地挤进了人群。他俯下身子,分别对着女尸和死狗的耳朵念了念除了他自己,在场的人谁也听不懂的经咒,侧身钻出人群,把步子挪向对他十分友好的一个小饮吧。
一双双惊异的目光像几十盏白炽灯,齐刷刷地投射到他微微驼起的后背,他感到一阵阵灼热的电流掠过他的脊背,直抵脚后路。
“神经病。”
“不可理喻。”
“这老头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所幸人群里蹦出来的讥讽之词没有进入他的耳朵。
他穿过熙熙攘攘的巷闾,小心翼翼地将脚步移向他常去的那家位于商场一楼的小饮吧。
他不时仰起头,望一望楼宇,生怕有人从窗户或者楼顶跳下来,重重地砸在自己身上。
过了马鞍状天桥,走过曲里拐弯似迷宫的通道,他的屁股终于沉沉地落在了固定在墙脚台子下的七个座位中靠窗的一个座位上。
老板娘从吧台与后厨相连的工作间走出来,礼节性地抱抱南赛,跟他简单寒暄几句,转身回到工作间,利索而优雅地端着装有五罐“勇闯”啤酒和一只橘黄色雕花玻璃杯的托盘,款款地走到南赛跟前,把盘中的酒和杯子摆在窄小的台子上,斟一杯递给南赛,笑微微地看着他喝。
南赛走到哪儿都改不了拉萨人的喝酒规矩。他用左手无名指蘸一下杯中的酒,朝天空弹一下,再蘸再弹,连续蘸三次、弹三次后,呷一口,续满;呷一口,续满;再呷一口,续满,干杯,来个底朝天,打个嗝,扇动鼻翼,赶紧把杯子斟满,做个深呼吸,从衣兜里摸出香烟。他喝“三口一杯”酒的程序是老板娘帮他完成的。他喝,老板娘替他斟。
老板娘把一盘凉拌猪耳和炸花生米端给南赛,用纯正的汉语普通话把“请慢用”三个汉字亲切地灌入南赛的耳朵,迈开轻盈的步子回到她的工作间。
南赛把香烟点上,朝工作间喊道:“我不会是你今天的第一个客人吧。”
“是,大哥,是的。”老板娘管这个差不多跟自己的父亲一样大的人叫“大哥”,不觉得别扭,是她的事儿。可南赛自己怎么着也不应该欣然接受啊。
老板娘左一个“大哥”,右一个“大哥”地喊他,他心里一痒,一麻,一酥,美得呀,像开了花似的。
“嘭”。
南赛正吃着喝着酒,兴致勃勃地跟老板娘聊天的时候,一个壮如水牛的小伙子忽然像空降兵一般从天而降,坠落到餐馆窗外的人行道上。
餐馆老板娘出去看一眼就回来了。“他几次自寻短见,这回终于大功告成了。”
南赛感到匪夷所思。“年纪轻轻的,死什么死?”
“压力。现在的年轻人压力太大。”老板娘解释道。听她这口气,她俨然是个上了岁数的大妈。
南赛一脸严肃地把刚才在他那个小区里发生的自杀事件跟老板娘说了说。
“哦,死得那么痛快呀?”老板娘很随意地很轻松地给南赛留下这么一句话,回到后厨忙去了。
南赛的声音朝老板娘追了过去:“我说这内地人怎么说自杀就自杀了呢?”
“啊,有不少人是死得很干脆。”老板娘的声音仿佛是从幽深的森林里传过来的,南赛没有怎么听清楚。
“咕咚”。一杯冰凉的啤酒滑进南赛的食管。他往玻璃杯中续上酒,夹起一块猪耳朵往嘴里送着,朝窗外瞟了一眼。那具尸体不见了。他暗忖,处理得够快的啊,转眼工夫,人家就把尸体搬走了。
老板娘端来一盘醋熘土豆丝,在南赛对面坐了下来。
南赛把一脸的微笑递给老板娘:“你忙你的,不用管我。”
“上次你给我讲‘六字真言’,没讲完吧?”老板娘笑眯眯地看着他。“这会儿没有什么客人,你给我讲讲。”
南赛端起酒杯,脖子一仰,把满杯的金黄色啤酒不费吹灰之力就送到胃里了。他把空杯子往桌子上一放,老板娘立马拿起易拉罐,往杯子里斟酒。
“这个‘唵嘛呢叭咪吽’啊,讲的是……上次讲到哪儿啦?”南赛记不清上次讲到‘嘛’了,还是‘呢’了。
老板娘绞尽脑汁,敲击起记忆之门。
“噗哧”。想起刚刚对小区里跳楼自杀的女人和狗的尸体轻声耳语的话,南赛便忍俊不禁。
南赛这么一笑,把嘴里的肉和花生米渣滓与充满酒味的唾沫星子一道喷到老板娘油乎乎而又滑嫩如豆腐的手背上。是不是飞溅到她脸上只有老板娘自己知道。
老板娘笑呵呵地看着南赛那张比内地人黑一点、比她大二十多岁的脸,非常巧妙地把手背一抹,问,“你笑什么呢?大哥。”
南赛答道:“我对那具女尸说‘没出息的,你压根儿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上。唵嘛呢叭咪吽。’转对那具狗尸说‘你真可怜,摊上这么个倒霉的主。唵嘛呢叭咪吽。’”
老板娘很不自然地笑了笑,便陷入了沉思般庄重、肃穆的状态。南赛还没有喝醉的眼睛捕捉到她的目光已然变得呆滞,黯然神伤。他不知道老板娘在品味、咀嚼、消化自己对小区里自尽的女人和她的宠物狗说的话。
南赛从骨子里瞧不起自尽的人。小区里躺在血泊中的美丽的女性躯体和趴在饮吧窗外的健壮的男性躯体并没能触动他的恻隐之心。他倒是为那条忠诚的“黑豹”为主人殉葬的行为感到寒心、痛心,如芒刺背般难受,进而由这条“黑豹”联想起了自己养过的那条“黑豹”。
七年前,他在拉萨的家也养过一条“黑豹”。他的黑豹不是花钱从狗市买来的,而是从牧区一个小镇上拣来的。它的母亲是一条被牧民遗弃的牧羊犬。起初他把它带到拉萨时,还只是一只调皮的幼崽,像人类的婴儿一样,什么都不懂。
“我家‘黑豹’毛色纯净,一根杂毛也没有,乌黑油亮如同年轻的乌鸦。”南赛饶有兴趣且郑重其事地向年轻的老板娘介绍他那条曾经的“黑豹”。“它与刚刚在我们小区里为女主人殉葬的那条‘黑豹’不同,虽然机灵得赛过印度黑豹,但是长得一点也不像豹子。”
老板娘笑笑,“那为什么还取‘黑豹’这个名字?”
“我希望它是一只‘黑豹’。”南赛那双开始被皱纹包围的眼睛炯炯有神。“它跟我一样,没有自杀。因为我家没人自杀。”
老板娘一脸甜蜜的微笑。
这个一向喜欢抽烟饮酒侃大山跟年轻女子聊天的南赛老头,把老板娘的微笑存入大脑,闭上眼睛,用十根手指头慢慢地有序地梳起灰白的头发,心里想着与人类语言中最最可恶、最最可怕、最最可恨的“死”字紧密相联的一件事情。
老板娘把一盘葵花籽推到南赛跟前,叫他吃。“这瓜子挺好吃的。”
南赛停止梳头,“我这叫做‘干梳头’。这有助于健康,可以延年益寿。你也应该养成干梳头的好习惯。”
“好的。不过我这个人做事缺乏耐心,恐怕坚持不了多久。”老板娘莞尔一笑。
南赛拈起几颗瓜子,嗑了起来。“这瓜子是斜对面那家‘山东炒货’店的吧?”
“你怎么知道是那家的呢?”
“吃出来的。”
“看来你不光熟悉啤酒,还熟悉瓜子啊。”老板娘不等人家作出反应,自己先笑了起来。
南赛看着老板娘笑,也笑出了声。
老板娘收敛起笑容,“哦,对了。半个月前,是半个月前,那家‘山东炒货’隔壁菜店压价卖菜,他们老板娘被他们隔壁的隔壁那家菜店老板娘砍死了。”
“那么把那个凶手抓起来了吧?”南赛急切地问道。
老板娘歪着脑袋看着南赛,摸一下跟她的脸蛋一样漂亮的下巴颏儿在,“没有。他好像吃什么毒药自杀,把尸体留给了警察。”
“他这么做值得吗?不值。”南赛连连摇头,一脸说不清是窘态,还是惋惜的神情。
一阵悦耳的铃声过后,老板娘拿起手机,举到耳边,给南赛打个手势,使个眼色,柔声细语地回应着电话那头的声音,往外走,把小饮吧暂时扔给了南赛。
老板娘出去老半天了,还不回来,弄得南赛没地方说话,很难打发余下的时间,更重要的是,这酒喝着索然无味。他在家里喝酒,总有电影、电视剧陪伴他,喝起来一点儿也不累不困。
南赛把“iphone6”从裤兜里掏出来,打开“备忘录”,找出他在大半年时间里断断续续记下的与他家“黑豹”有关的事情。
“黑豹”老死了。老死的“黑豹”被我埋葬在我家背面神圣的噶瓦日山磐石林立的半山腰一丛刺䕷果跟前。它长年都能得到山神的护佑,而且每到夏季它会被刺䕷果金黄色的花儿紧紧簇拥;到了初秋时节,它会被一颗颗成熟的刺䕷果吐露的郁香所迷醉,还能听到小鸟的啾鸣和訇訇地从不远处的寺庙传来的诵经声。
十五年前,我妻子撇下我和儿子,卷走家里的所有积蓄和我父母留给我的一串用三颗猫眼石、六颗红珊瑚和二十几颗松耳石等珠宝串成的项链,跟一个商人私奔到印度后,我和儿子相依为命,过起了虽然有些孤清,但不缺少温暖和关爱的生活。可是命运总是捉弄我,儿子在他十七岁生日那天失踪了。我苦苦寻找他,走遍西藏的七个地市、七十三个县区和几十个乡镇。可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我连他的一根毛发也没有找着。
从此,我独守空房,过起了单身生活。由于孤独,我选择酒精,每天晚上都把自己灌醉。久而久之养成了嗜酒贪杯的不良习气,渐渐地成了个彻头彻尾的酒鬼。后来有一次我到牧区观看赛马节,遇见了“黑豹”。我跟它很有缘,它跟着我来到拉萨,陪伴我过了很多年。
老话说,“天要下雨,娘要改嫁”。妻子跟别人跑,这是命。是命,谁也改变不了,我也就认了。可是,儿子没有了,这不等于朝我的心脏捅了一把刀吗?
我好不容易从失去儿子的痛苦中走出来,心情慢慢趋于平静,不再被往昔的蹉跎岁月所缠身,还跟过去一样,过起正常的生活,笑容重新回到脸上,我的没良心的前妻带着一身病,回到我身边,跪下来,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哀求我原谅她的所作所为,把她留下来。
看着她那可怜的样子,念在过去的情份上,更主要的是看在她给我生过一个儿子的面上,我不禁动起恻隐之心,不忍心把她撵走,而且带她到拉萨和内地很多大医院救治。最终医治无效,撒手西天了。她在医院太平间躺了三天。有人建议我把她送到殡仪馆。经考虑,我觉得我不该拿着她的骨灰回家。我们民族没有存留骨灰的习俗。于是,我重金租用一辆车,把她带到色达天葬台,交给僧人处理了。
“西藏有没没有人自杀吗?”老板娘提出了一个通常恐怕只有三岁小孩想得出来的问题。
南赛却把她的问题当作问题,负责任地回答道:“也有。但很少,很少。所以不会出现狗跟着主人自尽的事件。”
老板娘沉吟片刻:“自杀理由估计全世界都是一样的。”
“也不一定。我一邻居家女主人死在转山路上的消息一传到她远在北京的儿子耳朵里,他就火速赶回家中,精心料理后事,请僧人念经超度。过了七七四十九天,他满意地点点头,从新建的几座大桥中挑选水流最为集中、最为湍急的一座,‘扑嗵’一声,跳进吉曲河,喂鱼虫了。”南赛的脸上挂着一丝哀怨。
老板娘听后,脸一沉,说,“大哥,你把自杀的事说得这么轻松。”
“人家死得比我说的还轻松。”南赛补一句道:“他这一自杀行为不同于其他自杀的人,堪称神圣、高尚、壮烈。”
老板娘拿着抹布擦着台子,说起自己的婚姻遭遇道:“我呢,也结过一次婚。”她把抹布放回原处。“可是我们的婚姻没能持续多久。”
“怎么?发生什么事啦?”南赛把端着酒杯放下。
老板娘叹口气说:“他被人杀害了。”
南赛从一般的思维方式出发问道:“打架斗殴?”
老板娘摇摇头:“他到外地打工,糊里糊涂地被卷进一起涉黑案件,把命送掉了。”
“可恶的黑社会。”南赛情绪有些激动。
老板娘却不以为然。“不可恶。啊,是我命不好。”她顿了顿,看南赛一眼。“我呀,为这事也曾一度情绪低落,吃不好,睡不香,想到了死。要不是我父母、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都还健在,我就投江自尽了。”
微醺的南赛大声喊起来:“你不能有轻生的念头。你得好好活着。千万不要寻短见啊。听到没有?”
“我这不是没死嘛。”南赛的话弄得老板娘哭笑不得。
南赛继续啰嗦着。他的眼睛变得越来越小,快要闭成刀割似的一条缝。“死还不容易呀?谁也不会夺去你死的权利。是吧?”
“对。好死不如赖活。”老板娘笑呵呵地应承着。
南赛离开小饮吧的当夜十二时许,从天桥上坠落到打那儿经过的一辆皮卡车上,跟着司机转了一大圈后,迷迷糊糊地又回到了小饮吧。这时饮吧里有三男一女四位年轻客人在喝酒。
发现自己安然无恙,南赛舒心地绽开了笑容。
见到老板娘,南赛带着一脸惋惜的神情说:“我辛辛苦苦喝了大半天,好不容易进入状态,一不留神,醒了。”
南赛还没喝完老板娘限定的最后五罐啤酒,就真的进入状态了。
看着南赛酩酊大醉的样子,老板娘怕他出事,不忍心让他一个人走回家,就把他送到小区门口,等他进去后,才回到饮吧。
南赛带着老板娘“大哥,好好睡一觉,别再喝了”这句话,跌跌撞撞地朝回家的方向挪步。走进家门,他像个死人。倒在客厅的沙发上,呼呼地睡着了。当他在甜美的梦乡里见到多年前从他眼前消逝的“黑豹”的时候,口一渴,醒来了。他喝几口水,又躺下,却再也睡不着了。他躺在床上,强迫自己静下心来进入妙不可言的睡眠状态。
他心跳过速,全身出汗,感觉又冷又热。他用冷水把毛巾打湿,不停地擦拭额头、脖颈、脸颊和身上的汗水。他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处于虚脱状态。透过窗户,他仰望灰暗的天空。心忖,只要能够睡上一觉,身体就会恢复如初。他朝左右两边的楼房望了望。几乎所有的灯都已经停止工作,进入休眠状态了。
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眼,便拿起手机,进入“百度”,请出周冰倩,试图听着她演唱的《今夜无眠》步入梦乡。可是并没有奏效。无奈,他又念诵起《皈依经》,企图让经文为自己催眠。然而,无济于事。他数起数字。没用。许许多多人和事儿在他的大脑里跳动、闹腾,乱哄哄的,如同沸腾的集市、激烈的战场。最让他焦心的是,远在拉萨的住宅闯入了他的大脑。他确定这是个不眠之夜。于是,他从酒柜里取出一瓶已经被他喝了一小杯的“天之蓝”,连着喝几口,打开电视,搜索抗战神剧。他感觉肚子饿了,便从冰箱里拿出一块牦牛肉,准备煮着吃。可是,他眼前一黑,一下子失去了知觉。
他的大脑彻底被酒精麻醉,无法支配行为。他毫无意识地打开连接客厅与阳台的推拉门,几步晃到平时让他提心吊胆的铁栏杆边。昏暗的路灯梗着脖子,从树木的缝隙中看着他,观察他的行动。四周的楼宇睁大昏花的眼睛,也在密切关注他的动向,看着他踮起脚后跟,费劲地往铁栏杆上爬。
他可能是被小时候骑马的幻觉迷惑了,跨上铁栏杆,对着瓶口喝一大口酒,“嘟儿,嘟儿”地叫着左右摆动几下,便坠落到他十分熟悉而又十分喜欢的通道上,成为了当天该小区第三个(算上那条“黑豹”)被阎王请去的客人。那感觉跟从马背上摔下来不一样,壮烈得多。
随着身体与地面撞击后发出的一声沉闷的声响,迸裂的脑浆洒落在离他一米远的坚硬的水泥地上。他安详地躺在自己制造的血泊中,宝贵的酒瓶紧紧握在手里,完好无损,瓶中的酒也没有洒出多少。
他的死相与影视作品中的人物的死相一定有很大出入。不论怎样,他献出的一摊血把他住过的楼栋通往别处的水泥路洇湿了。此时,小区已进入安谧的休眠状态,非但没有人围观,甚至连巡逻的保安也是在黎明时分才发现他舍弃舒适的床榻,选择了硬棒棒的水泥地。
一位临近退休年龄(头发花白,满脸皱纹,行动迟缓)警察乜斜着眼睛,瞧瞧他,又瞟一眼跟前的楼房,果断地排除了他被谋杀的可能性。他好像认出了已经成为尸体的南赛。他摇摇头,叹叹气,翕动两片嘴唇,欲言又止,把想对尸体说的话堵回到喉咙里了。
一群主动前来观摩的男男女女把南赛围了个水泄不通。他们看着尸体惊叹、咋舌,继而无所顾忌地大发感慨。他们对南赛的躯体变成尸体一定产生了各种奇妙的想法,也有可能联想了许许多多与生命有关的事情。可以肯定的是,大家一致认为他不应该选择如此惨烈的死法,而应该躺在自己的床上,慢慢地、慢慢地离开这个美丽的人间。
那位爱咋呼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老头儿,从人群中挤到安静地躺在地上的南赛跟前,把满脸的褶子集中到衰老的鼻子四周慨叹道:“要是他也有一条狗就好了。”
南赛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心想,如果我的“黑豹”还活着,它一定会陪伴我到另一个世界去游玩。
 
遛金毛犬的大姐
 
“你是哪里的?”
“我是西藏的。”
“哦,新疆的啊?”
“西藏的。”
“啊,新疆好。”
跟你们知道的那样,我们的小区在成都天府新区是属一属二的花园小区,漂亮得如同顶级文人骚客笔下的仙境。
就在这样一个能够紧紧拴住很多人的心,让人们聆听着鸟鸣,嗅闻着花香,在清风的抚慰下,尽情地享受幽静之美,荡涤心灵尘垢的小区里,我几乎天天都能见到一位身材矮小瘦弱,留着男式短发,皮肤白晰,面色红润,满溢微笑的大姐。
大姐有一条温顺如绵羊、调皮似山羊的金毛犬。我见过的犬类品种不下于几百种(当然包括电视里出现的),却没有见过比她的狗更温顺、更乖巧、更招人喜欢的狗。
就像我每天早、中、晚三次在花草树木掩映的小区大院里散步一样,大姐每天好几次到小区大院里遛狗散步,顺便把小年轻人随手扔进垃圾桶里桶外的纸箱、泡沫塑料、易拉罐等废品拣走,尽量不给人家留下可收回的垃圾,以最大限度减轻保洁工的负担。
我们的小区同样也是宠物狗的天堂。小区一共十七栋楼,平均每栋楼有九户养狗的人家。可是品种较为单一,名贵狗更是少之又少。金毛犬也只有两条。除了大姐那条,一个三十岁上下的女人也养着一条。她那条金毛犬个头跟大姐那条相差无几,也很温顺。但是它的毛色没有大姐那条好。也许是那个少妇身材干瘦如柴,面色灰白,嘴唇涂得像我老家的红嘴乌鸦,目光冷漠如冰,表情僵硬似铁,多次浪费我(一个可爱的长者)的表情之故,我一看见她遛的金毛犬,就像有几根骨刺卡在喉头,吐又吐不出来,咽又咽不下去一样,感觉很不舒服,甚至特别难受。而那位大姐的金毛犬毛茸茸、亮闪闪的,一如秋季的狐狸,尤其是那根昂扬、挺立的尾巴,像一面战旗在微风中飘扬。
我第一次见到大姐好像是在小区外面的马路边。
那天早晨,我破例到小区外面的街头遛弯,顺便买一些日用品和我想吃的食物。
我走到离小区不远处一棵银杏树旁时,见一群人围在那里。有的埋头弯腰,像是在看什么热闹;有的蹲在地上,好像在捡拾什么东西。我想,再喜欢下棋的人,也不可能一大早地跑到外面,在马路边下棋,除非他们的神经出了故障。
生性好奇的我索性凑过去,把脑袋从一条缝隙塞进去一瞧,哈哈,原来是被可爱的城管客气地撵来撵去,像小毛贼一样,怯生生地躲藏在离主街道较远,通常被城管忽略的死角的一位大哥和一位大姐。那位大哥面前的两个篮子里分别装着两种不同的枇杷,价格也不一样。而那位大姐面前的一张厚实的塑料布上整齐地码着几堆蔬菜。
我随手从绿的、紫的、黄的几堆蔬菜里捡起一小把像鲜花一般扎成一束的香菜(芫荽),付钱,顺便问那几样我在老家从来没有见过的菜是不是野菜,都叫什么名字。
那位大姐操起她也许用了六十余年,也可能是七十多年的四川老家土话,热情地作过一番介绍后,说我说话真好听,是普通话吧?我说是。她问我是哪里的人。我说,你猜猜看。她说,是北方人吧?我回答说,我来自喜马拉雅山脚下。她摇头晃脑地咧着嘴,看着我发愣。
这时,一位跟卖菜的“游击队战士”讨价还价的大姐乐呵呵地看着我说:“哦,喜马拉雅山。”
我留意到她笑容可掬,说话谦和。
那位像捉迷藏似地躲着城管卖菜的大姐说:“喜马拉雅山我晓得,新疆的嘛。”
我付之一笑,挥挥手,跟她来个友好的“掰掰”,朝小区正门挪移。
“你又来买冻鸡呀?”我们小区大门右侧那家菜店肉柜的小伙子用在我看来就是鄙夷的戏弄人的口吻对站在柜台前的一位大姐问道。“老吃这玩意儿,不腻味呀?买点猪肉吃吧,多舒服。”他把目光转向我。“看看这些肉,巴适得很,是粮食喂的猪噻。”
人们很难从大姐的表情里捕捉到被奚落的难堪。她笑呵呵地看着周遭的人,自言自语似地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楚。估计其他人也够呛。她操的是土话,声音小,语速快,我怎么也没有听清楚。然而,透过她笑微微的神情,我听出了令我难以接受的卑微,甚至于猥琐。
似曾相识。我记得自己好像见过她。但没能马上想起来是在什么地方见过的。可以肯定的是,绝对不是在我非常随意的梦中见到的。她好像也认出了我。她用可人的微笑跟我打了个招呼。后来我终于想起来了,她就是那天在路边银杏树下买菜那位大姐。打那起,我们算是认识了,她每次见到我,都主动跟我打声招呼。反之亦然。
那天上午。犹记天空晴朗,气温好像达到了摄氏三十三度。我坐在沙发里想一些事儿:一个爷爷辈的人,还像个小孩一样任性,整宿整宿地喝酒,玩微信,看网络碎片化知识。喝得酩酊大醉后,给亲戚朋友和单位里看得顺眼,说得来话的同事打电话,胡言乱语,开些过分的玩笑,搅乱他们的宁静,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我越想越恨自己,越想越懊恼,羞愧得浑身冒汗,心动加速,恨不能躲进地缝里,永远不出来。
正当我羞愧难当,像骂一个无恶不作的恶棍似地骂自己的时候,一只比拉萨的蚊子机灵百倍的蚊子愉快地在客厅里飞来飞去,不时在我耳边哼两句,试图亲吻我五十多岁的耳朵及其周遭邻居。我多次拍打,极欲拍死它,可是非但没有成功,反而把我自己的耳朵拍响拍疼了。
一杯啤酒下肚后,我离开软踏踏、整得我很不舒服的沙发,几步跨到窗前,伸个懒腰,依栏凭眺,一股股馥郁的花香扑鼻而来,泌入心脾。
我没有理由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没完没了地酗酒,胡思乱想。我要到院子里走走,活动活动,呼吸点新鲜空气。
走出房子,关门,上电梯,下电梯,我用摇摇晃晃的步子,将很不沉稳的身子,一步一步地移向蛇一般蜿蜒游动的甬道,想在郁郁葱葱、姹紫嫣红的的树木花丛中漫步。
“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走了没有几步,我迟钝的耳膜被一句来自遥远年代的汉语诗句叩击,我仿佛变成了一位高贵的禅师。
我因故被“勇闯天下”、“二锅头”、“拉蒙”等七七八八的勇士俘虏,囚禁在家中数十余天。等我获释,走出房门,扛着昏昏沉沉的脑袋在小区大院里漫步,用已然变得浑浊的眼睛,观赏我熟悉的花卉树木时,我惊奇地发现我被关押前还处于初绽阶段的石榴花和含苞欲放的广玉兰已经和正在谢幕,继而鸡冠枣桐登场,展示她华丽的容颜。还好驻守在人工湖东北角的三棵三角梅,仍旧饱含深情地绽放着娇美的笑容。
穿过铺展在茂密的树丛和葳蕤的花坛草坪间的甬道,走到垂柳摇曳的湖边排列整齐的一绺石雕海马跟前,我看见遛金毛犬的大姐跟其他两位跟她年龄相仿的大姐坐在树荫下的长椅上,看一位快乐的老玩童用各种夸张滑稽的动作耍空竹。她看着那位大哥连连失手,使得空竹掉落到地上,笑得前仰后合,俨然陈佩斯先生在给她专场表演喜剧小品。
我凑上前去,把大姐叫过来,跟她说,我上楼把我家里的纸箱纸板啥的拿下来,你在楼下等我。
她站起身,笑眯眯地朝我走了过来。
当我把一大堆纸箱纸板抱到楼下时,她像个听话的小姑娘,乖巧地在我们楼下的门口站着。
我打开单元门,让她进来,坐在楼下大厅里拾掇纸箱子。
她用已然衰微的舌头,把“谢谢”二字连连弹向我的耳朵,叽噜咕噜地说着乐着,站在简易沙发边,一脸收不住的微笑。
我第二次上楼,把余下的纸箱抱下去。
“谢谢谢谢谢谢。”她谢个不停,好像她遇到了大恩人。
“大姐,你要不要塑料瓶、啤酒瓶、易拉罐?”我问。
大姐说:“啤酒瓶不要,没有人收。”
我第三次上楼,把我堆在平时没人睡的次卧里的啤酒罐和塑料瓶一个一个踩扁,装进一个大口袋里背下去,放在大姐跟前。
随着一声声道谢声,我得到的又是她纯真的笑脸和欢畅的笑声。
我站在她面前,看着她用一双瘦削的手,把我按大小尺寸挨次装在大纸箱里面的小纸箱一个一个取出来,从箱子边缘连接处扯开,嘴里仍旧咕咕噜噜地跟我聊着,把由箱子、盒子演变为纸板的东西整齐地码在地上,一张一张地叠加在一起。
看着她把纸箱一点儿一点儿地变成纸板,我感觉自己的眼睛看得有些累,头有些蒙,有些晕。
我把她像孩童般灿烂而单纯的笑收进心里,回到了充斥着酒气和焚香味的房间里。
我打开手机相册,欣赏我的儿女及其儿女的儿女们的相片。之后翻出自己在电梯间自拍的相片,凝视着相片上那双无精打采的脸孔,叩击自己的心灵:
你是谁?你是个懦夫,在躲避生活。为了摆脱你想要摆脱的人和事,你装作男子汉,不顾一切地舍弃你的骨肉、血脉,毅然决然地离开生养你的土地,孤身一人来到他乡异地,像怕光的虫子,蛰伏在一隅角落。其实,你的心在滴血,你的灵魂在哭泣。你想远离尘世,隐居起来,就不应该选择城市,更不应该用酒精麻醉自己。告诉你吧,你永远无法超然于物外。你做不到。
一滴,两滴,三滴。眼泪像雨滴,借助酒精的推动,淌进酒杯里。
我望着杯中黄澄澄的啤酒,构思起一封信,一封不知道要寄给儿子,还是女儿的信。
酒杯规规矩矩站立在我面前的茶几上,庄重地注视着我。细碎的啤酒泡沫迅速散开。故乡的村落田野、雪原旷野、草地牛羊一一从酒杯里跳出来,钻到我的眼睛里。
我仰起脖子,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打着嗝,随即将杯子斟满。
我的脸上似乎闪过一丝痛苦的表情。
我随手拿起一本书,准备以阅读的形式去认识那本书里的人和故事。
《冰纹》。渡边淳一让他笔下的男主人公敬之对自己的妻子有己子实施致命的报复,在拿掉她身上的结石的同时,面露笑容,不动声色地在她的体内搅动一番后,把她变成了“石女”。
残忍,太残忍,我做不到。我对妻子采取的报复手段只有一种,那就是离开她,躲得远远的。
次日,我一大早带着满身的酒气,醉眼朦胧地在小区大院里溜达、游荡。
我忧郁的目光告诉我,我似乎在寻找遛金毛犬的大姐。看到她的身影,我就知道自己还在人世间呼吸,还能接受别人友好的微笑。我过快的心速也自慢慢缓了下来,感到释然、安谧、恬静,俨然坐在花间亭台一角,静静地品茗听禅。
我相信“金毛大姐”会出现在小区大院里。尽管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坚执地相信她一定会出现并在小区大院里散步,一圈一圈地走着,洒下一路欢笑。
我坐在人工湖岸边弯弯曲曲、富于拙朴之美的木头护栏上,百无聊赖地翻阅从微信里截取的文章。我发现自己老眼昏花,心神恍惚,使得那些碎片化的东西怎么也不能顺畅地进入大脑。
大姐来了。她独自一人来了。她心爱的金毛犬没跟她一起来。它在家里休息、玩耍、捣乱。
在“金毛大姐”的微笑跟她本人同时出现在我眼前那一刻,我的心莫名地跳荡开来,哼唱起我哼了几十年的《我的太阳》。待我意识到自己激动得有些失态的时候,大姐对我说:“散步呢?我刚从家里出来转一转,顺便拣了个‘子阔阔(纸壳壳)’。”
我的眼睛早已注意到了她手里的一张纸板:“哎,待在屋里闷得慌,出来转一转。”
大姐又问我中午休息了没有。我知道她是在问我睡觉没有。我说我没有午休习惯。我说的午休也是指中午睡觉。她说她也很少午休。今天中午躺了一会儿,没睡着,难受,就出来走一走。
我愕然发现大姐一下子变得有些憔悴,恍若小区里渐趋凋敝的花朵。我猛然记起那天她跟我说的“我身体不好”这样一句很容易被人忽略的话。不过她脸上的笑容依旧犹如盛开的花朵般灿烂、迷人。
她让我跟她一起到长条木椅上去坐一坐。
我像她的金毛犬一样,乖顺地跟在她后面,挪到了木椅上。
她用她浓重的土话,跟摆龙门阵。
她跟我聊了很多。我静静地聆听,尽力捕捉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所传递的信息。可是受制于语言障碍,我听得糊里糊涂,就像我在十三前看汉语电影一样。不过我还是勉勉强强听懂了一些。
她年轻时好像在一个偏僻山区当过赤脚医生。她曾给成百上千个乡村妇女接过生,却从来没有出现过失误。在跟女儿迁居到我们小区之前,除了她老家的县城,就没有到过其它地方,大城市就更别提。她认为我们的小区人居环境很好,像一座花园。可还是不如乡下舒服。乡下空气好,吃的蔬菜都是自己种的,没有施过化肥,喷过农药。猪是粮食和山上的草喂出来的。鸡鸭鹅等家禽也都是粮食和蔬菜喂出来的,它们即使吃些昆虫,也都很干净。
说到家畜家禽时,我插了一句:“吃的是虫草,喝的是矿泉水。”
我蛮以为她会哈哈大笑。可是大失所望,她只是点点头,继续讲她愿意讲的一些事情。
她似乎在给我讲土地、天气、河流、农民、打工、留守老人和儿童、脱贫、公路、学校、医院、医药、患者、公务员、毒品、癌症、白血病、糖尿病什么的。听起来太费劲,我不想听了。是的。我只想看到她的憨态和遛金毛犬时的快意。
我问她:“您先生在什么地方?”
“啊?”她没有听懂。
我换了个词问:“您爱人在这儿呢,还是在你们老家?”
“我老伴腿脚有毛病。他不想下楼。”大姐把巴掌大点的脸蛋缩做一团。
我想知道她老伴在家干什么:“他在家看电视?”
“他白天不看电视。”大姐说。
我又问:“那他干些啥?”
“窝在沙发里翻书。”大姐没有说“看书”。
我想知道一个六七十岁的农民会看些什么书。“他喜欢看些什么书呢?”
“看养猪养鸡养鱼的书,有时翻我外孙的连环画。”大姐瞥我一眼,腼腆地笑了笑。“他能看得懂多深奥的书嘛?跟我一样,初小毕业。呵呵呵。”
近距离看着大姐,我这才发现她的脸颊是经过涂脂抹粉,精心打理过的。我在看她的同时,一种莫名的意绪涌上心头。卸妆以后的她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想像着她没有血色、失去弹性、满布皱纹的脸,通常面对的只是家中盥洗室的洗脸镜。而她给老伴、儿女和其他人看的则是她最健康、最美丽、最优雅的一面。
一天早上,我坐在马桶上,听着降央卓玛的歌,心里想着我小时候从山上灌木丛里抓来,养了三个月后,被父亲送回山上的那只幼獐,并由此联想到那位大姐的金毛犬的当儿,突然听到有人像办案民警一般,急促地叩门。不,在敲击我的门。
我大声地喊了喊:“谁呀?有这么敲门的吗?”
“开门。”我听到了邻居阿姨带着东北口音的喊声。
我一开门,她身后站着“金毛大姐”。她把一口白色塑料袋递给我,留下“过节了”三个字,笑微微地走了。
我把塑料袋打开一看,里面装着六个漂亮的、从哪个角度看都呈三角形的粽子。没错,是我很不喜欢吃的粽子。我一下子想起了邻居阿姨挂在门上的艾蒿和菖蒲。人家汉族人要过端午节了。我记不清给她道过谢没有。我感到非常纳闷,心里直犯嘀咕:她怎么想起给我送粽子了呢?难道她不知道藏族人是不过端午节的吗?我要把粽子退给她。可是怎么退呢?不退,我转送给谁?在这个小区及其整个镇上我没有一个可以把棕子转送的人。扔掉,岂不是浪费了吗?退,并向她作些解释。这是最佳选择。
当我完成等电梯,坐电梯,下电梯,走出单元门等等程序时,她已经消失在小区的林荫道上。我信步走到人工湖边高出地面三米多的亭子里,环视四周。花的馨香贪婪地扑进我的鼻子。我做个深呼吸,返回到家里。
我为棕子没有退成暗喜而不是苦恼之际,忽然想起我孙子说的一句话来:“屈原是最好的诗人。他把端午节和棕子留给了我们。而李白、杜甫、白居易等其他诗人一点儿也不好,他们只知道把一大堆作业留给我们”。
我想了想,还真是的。屈原确实没有给当代学生留下什么作业。他不忍心让孩子们背诵《离骚》:
“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摄提贞于孟陬兮,唯庚寅吾以降……”谁背得动?背下来又有何用?况且编写小学教材的人也未必读得懂这种诘屈聱牙的东西。
我咀嚼着孙子的话,摇摇头,笑一笑,停止了对“金毛大姐”的 “跟踪追击”。
我在想,自己大小也是个读过点书的人,总不能干驳人面子的事情吧?如果我把棕子退给了大姐,这岂不是等于把自己的冷屁股对准人家的热脸了吗?伤感情的事儿我做了不少,但还不曾做过伤害老人感情的事儿。我是说,人家大姐比我大二十多岁,我伤谁,也不能伤了她的心。
我望着棕子发愣,脸上一定涂满了呆滞、木讷的神情。棕子将带走屈原的汨罗江,从我的记忆深处挖了出来。
回到家里,棕子躺进了电冰箱。我从次日起每天早上吃一个,六天之内吃完了。我没有吃出棕子的香味,甜不啦叽的,和以往一样,很不好吃。但是我吃出了异地异族大姐的朴素、友善、温暖的情怀。一种叫做泪水的咸津津的液体,把我的眼睛变得模模糊糊的了。我的喉头一梗,出不了声儿。我希望,不,我盼望大姐每年都能如期把棕子连同微笑送给我,唤醒我沉睡已久的心灵。
我在陈酿般绵长的回味中度过了甜蜜的一天。
那天早晨,我身穿灰色纯绵T恤和黑色纯绵短裤,趿着日本木屐式拖鞋,下楼,走出单元门,到小区大院里转悠。我抬起胳膊,与硕大的脑袋一起摆出W字形,沿环绕大院通道,习惯性地顺时针方向转圈。我还没有走出二百步,金毛犬拽着大姐,摇着柔美的大尾巴,迎面走来。
我跟大姐和金毛犬打个照面,掠过大姐的微笑和金毛犬飒爽的身姿,在大院里走完一圈后,跑到小区外面的大街上遛弯。我没敢跟大姐多说几句话,生怕她闻到我满身臭哄哄的酒味儿和汗臭味儿。
我极力控制着身体的重心,极力避免身子像鸭子一样左右晃荡,朝小区正门挪动。我听到了从身后传来的树枝摇曳的沙沙声和悦耳如音乐般的雨滴声。
我张开一双臂膀,嘴里“嗷嗷喔喔”地大喊大叫着,在风雨交加的街头奔跑。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像一只雄鹰一样,在灰蒙蒙的天空中盘旋、飞翔。
没有人注意我的出现,没有人取笑我,说我是个疯子,甚至没有人用心地看我。
风很大,雨也很大,我在风雨之中扯开嗓子哼唱、喊叫,没有听到衣服摩擦而产生的窸窸窣窣的声音。可是我的心脏,却在一片窸窸窣窣的声响过后,怦怦然跳动着,直抵喉咙。
气象台预告的气温是29℃。可是风速极快,雨量也不小,很多人瑟缩着躲在屋檐下、店门口和公交站台。
我还没有想明白,我的双脚就已经横跨相当于三个拉萨面积的“小”镇,走进了位于最繁华街区的一家裁缝铺。我定做一套我从来没有穿过黑色西装后,把双脚挪到镇上最大的菜市场,买了一大堆下酒菜。
不知是此生父母没有给自己一个姐姐的缘故,还是离开母亲太久的缘故,我的大脑一旦被酒精麻醉,就出现种种分不清是幻觉,还是梦境,又或是现实的画面。那位遛金毛犬的大姐时而变身为我的母亲,时而又变身为姐姐,总在劝我少喝酒,多吃饭,抬起头,往前走。
临近春节的一天——我的大脑虽然被酒精泡得恍恍惚惚,但分明记得就是在离大年初一还有三四天的时候,早晨我开门,提着一大塑料袋垃圾跨出门槛,发现门口有一口装有腊肉和香肠的纸盒。我迟疑片刻后,确定纸盒是有人送给我的,而不是送给邻居的,便把它拎进屋里,把里面的东西掏出来,放入了冰柜。
“新年快乐!”字迹清秀,越看越耐看。我分辨不出这字是出自男人之手的,还是女人之手的。
我在这个小区没有一个可以称得上是朋友的人,也没有关系较好的同事,更没有亲戚,这个礼品会是谁送来的呢?会不会又是“金毛大姐”呢?
就在这天晌午,我在小区里瞎转悠的时候,看到“金毛大姐”要离开我们小区。她的女儿、女婿搀扶她坐上一辆路虎牌越野车后,又把一个老汉扶上了车。
那条可爱的金毛犬也摇着飘逸的尾巴上了车。它那身金黄色的毛变得灰暗,透着几许苍白,仿佛失去了原有的光泽。身体也变得有些笨拙,看上去无精打采,萎靡不振。唯独那根像芦苇花一样飘逸的尾巴依然保持着昂扬的姿态,没有耷拉下来。
大姐向站在楼前通道两边的一群人挥动着手臂,洒下沉重的微笑,走了。
她女儿满脸的愁绪撼动起我的神经。
我把大姐憔悴的面容存入大脑,目送她,直到汽车走得没影了,我的手臂还停留在半空中。
后来听那位喜欢玩空竹的大哥说,大姐患有绝症,没治了。
我懒得且怕提起这个病的名字。这个病像恶魔,太可恶了,专门索要平头百姓的命。我的父母也是被这个该诅咒的病魔送上天葬台的。
乌飞兔走,光阴似箭。很快过去了三个月。我没见大姐出现在小区里。又过去了六个月。我仍没见到她。过了十二个月,我还是没有见到她出来遛金毛犬、捡拾纸箱、塑料瓶……
后来,我听“空竹大哥”说,大姐走了。
我分明记得那时是茶花初绽的季节,我离五十五周岁尚有三个月。
我曾试图走进大姐的心灵,打开她的内心世界,探访她掩藏在微笑之中的情感世界,最起码对她的所思所想有所了解。可是苦于她是异族人,我们的文化背景迥然有异,加之我对她那个民族的心理素质、思维习惯和生活方式知之甚少,更重要的是大姐是别人的伴侣、母亲和姊妹,而不是我的什么人,也就没有找到走进她心灵的通道。我很不希望我所认识的大姐仅仅停留在我对她外在的认识层面,而是希望能够进入更高一级的精神层面。但这是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就像异族人永远无法走进我民族心灵深处一样。
时光在我的酒杯里迅速溜了过去。有一天,金毛犬回来了,形单影只。它整日整夜蔫儿吧唧、闷闷不乐地蜷缩在它主人曾经住过的楼栋门口。它身上原有的那种活泼、快乐的神态荡然无存,俨然失魂落魄之人。
金毛犬想走进它熟悉的房子。可是房子已经换了主人,它进不去。
那会儿,我似乎已经远离了浑浑噩噩的我。
 
作者简介
班丹,藏族,西藏乃东人,大专学历,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西藏作家协会理事。业余从事汉、藏双语小说、散文、诗歌等创作及藏汉(汉藏)翻译。作品散见于《芳草》、《西藏文学》、《西藏文艺》(藏)、《西藏群众文艺》、《雪域文化》(藏)、《西藏日报》(藏、汉文)、《邦锦梅朵》(藏)、《民族文学》、《十月》、《西藏民俗》、《中国档案报》等报刊杂志。出版有中短篇小说集《微风拂过的日子》(藏羚羊丛书·小说卷)。诗歌《温暖的阳光照西藏》(藏)获得“西藏自治区粉碎‘四人帮’以来文学创作奖”二等奖;短篇小说《刀》获得西藏第六届“新世纪文学奖”,并入选《当代西藏汉语文学精选1983——2013》(钟怡雯、陈大伟主编·台北·万卷楼);中篇小说《飘落袈裟》由《小说选刊》2015年第12期转载;小说《走过的路程》(藏)收入《西藏小说选》;小说《阳光背后是月光》收入《夏日无痕——西藏小说选》;散文《感悟生命》收入《西藏行吟——西藏诗歌散文选》和《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少数民族文学作品选散文卷》;翻译作品《风筝·岁月和往事》(短篇小说·藏译汉)、《斯曲和她五个孩子的父亲们》(中篇小说·藏译汉)分别获得西藏自治区首届翻译作品奖三等奖和西藏自治区第五届“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铜奖,并收入《当代藏族小说译选集》;歌词《欢腾的草原》和《藏族儿女欢迎你回归祖国怀抱》分别获首届“才旦卓玛艺术基金奖”优秀奖和第二届“才旦卓玛艺术基金奖”一等奖。